涉密資質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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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老師
- 服務對象: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組織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單位,須經保密工作部門審批,并取得《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為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國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國家保密局修訂下發了新的管理辦法。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
1、涉密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簡介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單位,須經保密工作部門審批,并取得《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為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國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國家保密局修訂下發了新的管理辦法。
1.2、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從事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在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密級、秘密級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2、涉密信息系統集資質分類
2.1、資質分為9類:系統集成、系統咨詢、軟件開發、綜合布線、安防監控、屏蔽室建設、運行維護、數據恢復、工程監理,以及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的其他業務。
2.2、資質單位應當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的業務范圍內承接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2.3、承接涉密信息系統集成工程監理業務的,不得承接所監理工程的其他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3、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必備條件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誠信記錄;
3.3、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4、無境外(含香港、澳門、臺灣)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5、取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資質,具有承擔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專業能力。
4、審批受理部門
4.1、甲級資質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4.2、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根據國家保密局《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涉密系統集成資質實行行政審批制度。申請從事涉密系統集成資質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須經有關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審批,授予《資質證書》。涉密系統集成資質依據其資本構成、人員構成、技術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保密設施等要素進行綜合評定。